中国古代的选举和考试
宋代科举制度发展
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也很多,主要有进士科、制科、词科等,此外还有明经、三史、明法、童子、武举以及“三舍法”取士等等。进士、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、省试、殿试三级。宋太宗时,把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,即赐进士及第、赐进士出身、赐同进士出身三个等级,同时在琼林苑赐宴。宋代改变了唐代考中进士只有出身的做法,凡是通过省试、殿试以后,朝廷便立即授予官职,并且名列前茅者很快可以获得高官。
宋代科举中,除了进士科受人尊崇外,制科也成为受人青睐的“大科”,设有“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”、“经学优深、可为师法”等科目,通过者待遇优于进士诸科,为众科之最。宋代还设有词科,考生须博览古今,熟悉各种文体格式,它注重文章四六对偶、堆砌典故,讲究形式、技巧,因此地位较制举地下。南宋时词科称博学宏词或词学科。武举在两宋都曾实行。宋代还在一段时期内实行过“三舍法”取士,与科举考试接轨同行。
科举制度是宋朝统治者加强思想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,这一时期影响最大的是唯心主义的理学,特别是南宋时,朱熹把理学发展成完整的思想体系,对于维护封建制度十分有利,因而在思想领域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,成为封建王朝科举取士的最高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