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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刘敏

正常情况下,清代的蒙古人是没机会高中状元的。一方面,蒙古人对汉文化相对生疏,在科举考试中很难与汉人抗衡;另一方面,清代有“旗不点元”的祖制,——凡是旗人,无论是满族还是蒙古族,一概不能被点为状元。这种不成文的规定,既是清廷用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,也是对旗人在汉文考试中处于劣势的一种掩饰。

据统计,从顺治三年至光绪三十年,清廷凡殿试112科,共钦点状元114名(注:顺治壬辰、乙未科分设满、汉两榜,因此多出两名满族状元)。112名状元中,有111名被汉人包揽,另一名被蒙古人崇绮夺得。两名满族状元,只是满人内部的状元,与全国状元不可同日而语;相比之下,崇绮的这顶状元桂冠,不仅货真价实,而且极具传奇色彩。

崇绮(1829—1900),字文山,阿鲁特氏,蒙古正蓝旗人,大学士赛尚阿之子,自幼工诗善画,多才多艺,曾任工部主事。咸丰初年,赛尚阿获罪,父子二人被革职,家道衰败。同治四年(1865),乙丑科开考。崇绮顺利通过了会试、殿试,他的考卷文辞华丽、书法俊美,得到了八位读卷大臣的一致称赞,并被慈禧确定为一甲一名。

试卷拆封后,崇绮的旗人身份,让慈禧进退两难。如果点崇绮,显然有违祖制;如果不点崇绮,就会出尔反尔。大臣们经过再三权衡,最后用“但凭文字,何论满汉”八个字,保住了慈禧的颜面。于是,崇绮被破例钦点为状元,并授予修撰之职。《清史稿》中这样记载:“立国二百数十年,满蒙人试汉文而授修撰者,只崇绮一人,士论荣之。

崇绮能高中状元,原因是多方面的:其一,崇绮的汉文造诣相当高;其二,没有旗人名列前茅的先例;其三,考生姓名和身份被密封;其四,慈禧向来说一不二;其五,大臣对慈禧极其畏惧。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,使这位蒙古人成为清代科举史上的“幸运之星”。然而,正是这次幸运的夺魁,却揭开了崇绮荣耀而又悲愤的人生序幕。

崇绮的荣耀,不仅在于他的金榜题名,他的官运亨通,还在于他成了皇亲国戚,成了满洲贵族。同治十一年(1872)初,女儿被册立为皇后,妹妹被封为珣妃,崇绮集国丈和国舅于一身。同年年底,全家改换门庭,从蒙古正蓝旗被抬入满洲镶黄旗,崇绮成为当时最尊贵的旗人。然而这一切,随着女婿和女儿两座靠山的相继离世,瞬间化为乌有。

慈禧与儿媳,向来不睦。同治在时,慈禧对她百般刁难;同治死后,慈禧把儿子之死归罪于她,逼她殉葬。据启功先生《我的几位祖上和外祖上》记述:慈禧找来崇绮(启功的外曾祖),命他帮女儿自尽。当时,女儿万念俱灰,死志已定,却找不到自杀的办法。崇绮跪在门外问她:“不吃行不行?”她说:“行。”于是,一代皇后绝食而死。

帮助女儿自杀,是慈禧的死命令,崇绮无力抗拒;目睹女儿死状,是父亲的断肠处,崇绮悲愤交加。阿鲁特氏死后,慈禧又把怒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