戏曲是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表演艺术形式,在长期的发展中,出现了很多的品种,这些品种被称为“剧种”。各个剧种除了以歌舞演故事的共同特征外,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、民俗习惯、文化传统的不同,又具有自身的特点,使中国的戏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。
区分戏曲剧种的主要标志是方言语音和音乐,所以在清代以前,剧种大多以腔调来命名,腔调包含有方言语音和音乐曲调的意思。如昆山腔、弋阳腔、徽调、汉调等等。近代以来,大量新兴的剧种在民间涌现,剧种的命名也多种多样,有的以剧种发源地或流行的地域来命名,如京剧、沪剧、潮剧、黄梅戏、莆仙戏等;有的以伴奏的乐器来命名,如柳琴戏、梆子戏、渔鼓戏、坠子戏等等;还有的以所演的剧目来命名,如江西的孟剧,以演出《孟姜女》而得名,河南的一个小剧种因为常演《郭丁香》这个剧目,所以才有了丁香戏的名称。
曲剧种有大有小,依据民间老百姓的习惯,称为大戏和小戏。大戏是指地方大剧种,它的艺术手段完备,脚色行当齐全,各类题材的剧目都可以演。小戏指民间小剧种,它的形式比较简单,脚色行当只有丑、旦、生,表现手段不像大剧种那样丰富,但歌舞性强、生活气息浓,以家庭生活故事的剧目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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